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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展廳RODUCT
食品級酸味劑富馬酸直銷(xiāo)現貨供應
- 起訂量 (千克)價(jià)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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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00¥21 /千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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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-1000¥19 /千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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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000¥16 /千克
- 發(fā)布日期: 2023-11-24
- 更新日期: 2025-08-09
產(chǎn)品詳請
EINECS編號 |
203-743-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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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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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 |
雪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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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酸度調節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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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名稱(chēng) |
Fumaric ac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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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號 |
食品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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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裝規格 |
25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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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名 |
福馬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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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度 |
9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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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編號 |
110-17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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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子式 |
C4H4O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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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物質(zhì)含量 |
9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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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馬酸是一種重要有機化工原料,也是精細化工產(chǎn)品的中間體,同時(shí)也是順酐重要衍生物,廣泛用于食品、涂料、樹(shù)脂、增塑劑領(lǐng)域。在食品行業(yè)中,富馬酸用作酸味劑,可用于清涼飲料、西式酒、冷飲、濃縮果汁、水果罐頭、腌菜、冰淇淋中。用作固體飲料產(chǎn)氣劑的酸性物質(zhì),氣泡持久性好,產(chǎn)品組織細膩。
使用:
富馬酸是我國GB2760—1996規定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酸度調節劑、酸化劑、抗氧化助劑、腌制促進(jìn)劑及食用香料。
1. 使用注意事項
(1) 本品有強緩沖作用,以保持水溶液在pH 3.0左右,并對抑菌、防腐有重要作用。
(2) 本品有澀味,是酸味 化的固體酸之一。因其在水中的溶解度低,應用較少。但其吸水率低,有助于延長(cháng)粉末制品等的保存期。
(3) 本品成為富馬酸鈉后,水溶性及風(fēng)味均更好。
2. 使用范圍及使用量
(1) 我國 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 (GB2760—1996) 規定:用于碳酸飲料, 使用量為0.3g/kg;果汁飲料、生面濕制品為0.6g/kg。
(2) 實(shí)際使用參考:
①用于面條、面包、饅頭,在和面時(shí)加入,其用量,面條為3g/kg;面包、饅頭約1g/kg。
②用于果醬和果凍, 用量3g/kg。單獨或與酒石酸及其鹽類(lèi)合用,使pH保持2.8~3.5。
③用于清涼飲料、冷飲、濃縮果汁、水果罐頭(桃、橘) 等,多與其他有機酸合用。與檸檬酸合用時(shí),其用量為檸檬酸的20%~30%。
④用于配制酒及腌菜為2~5 g/kg(與琥珀酸合用)。
⑤本品用作固體飲料產(chǎn)氣劑的酸性物質(zhì)時(shí),產(chǎn)品氣泡持久、細膩。
使用限量
GB 2760—96:碳酸飲料,0.3g/kg;果汁飲料、生濕面制品,0.6g/kg;口香糖8.0g/kg。亦為允許使用的食用香料。
FAO/WHO(1984):果醬和果凍、橘皮果凍3g/kg(單用或與酒石酸及其鹽類(lèi)合用量,使Ph保持2.8~3.5)。
FEMA.(mg/kg):軟飲料50;焙烤食品1300;布丁類(lèi)3600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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